我校于近日成为厦门市“海丝”国家留学生“陈嘉庚奖学金”招生院校之一,自即日起至7月10日,凡申请我校本科、硕士、博士和各类长短期进修项目的学生,符合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申请条件者均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或海外教育学院提交申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集美校友总会回信精神,更好地宣传陈嘉庚先生的丰功伟业,传承和弘扬嘉庚精神,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华侨华人学生和港澳台地区集美校友后裔学生来厦门学习深造,厦门市于近期设立“陈嘉庚奖学金”。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负责“陈嘉庚奖学金”资金的筹集、管理、发放和监督。
“陈嘉庚奖学金”,“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华侨华人或港澳台地区集美校友后裔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用于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保险费、生活费等支出。奖学金具体额度根据申请人学历层次和类别设定,博士研究生人民币7万元/人/学年、硕士研究生人民币6万元/人/学年、本科学生人民币5万元/人/学年、非学历进修生(含语言生)人民币3万元/人/学年、短期进修生人民币0.3万元/人/月(资助标准根据学习时间确定)。
(文: 国际合作交流处 招生办公室/编辑: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