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我校召开党纪学习教育暨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第四次集中专题学习。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校纪委委员,机关部处和教辅机构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含主持工作副院长)参会。会议由校党委书记沈灿煌主持。
沈灿煌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全省警示教育会精神。他强调,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为鉴,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会上,围绕组织纪律学习专题,他要求,全校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组织纪律,划出“红线”列出“清单”,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严明组织纪律,时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无条件执行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原则;强化组织意识,牢记党员身份,自觉维护组织形象;强化组织纪律监督,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校党委副书记郑志谦作《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性》专题报告,详细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纪律分则修订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深入剖析违反组织纪律的典型案例。他强调,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必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干部的选拔任免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和有关组织工作的法规、规定;必须切实执行党的组织纪律。
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庄惠龙,统战部部长张晖怀,体育学院党委书记黄庆胜,财经学院党委书记吴星旭等四位同志分别紧扣工作实际,结合组织纪律分则的学习体会作交流发言。

(文/图:宣传部/编辑:宣传部)